Sunday, March 30, 2014

夜店这东东

原来跟电影里一样的,红男绿女,灯光交错,震耳欲聋的劲歌,伴着酒气烟云,狂笑狂跳成一片狂野,夜店就是这样。在人挤人的舞池上,我第一次看到那么多辣妹,也第一次领略,搔首弄姿原来是这样!

跟着他在一旁等朋友,我们都有些许不知所措。大概是因为酒还没来,我们还是如此清醒,身边的人大概都醉倒在这似幻似真的梦里,拼了命地扭着身子。我想,原来舞还可以这样跳,就是乱跳。有个漂亮的女孩就在我们后面跟她的朋友(?)贴着身跳舞。这舞分明可以理解为挑逗动作,她是想别人把她吃了吗?还是纯粹想表现舞技?

他使了个眼色,在我耳边说,这些人,大多数以色为目的,男男女女都一样。喏,你看V, 他带来的那个女生,应该是他今晚的目标。

来之前,我告诉自己,暂时把自我放开,才能体会夜店男女的感受。于是我们也到舞池里跟大家一样乱跳一通。挣扎之中还被高跟鞋踩到了。

离开后,带走的只是一双嗡嗡作响的耳朵。得出的感受竟是--空洞 平淡。最终我还是感受不到所谓的快感,因为我太了解怎样使自己快乐。我的快乐来自平静的阅读,汗流浃背的登山,绞尽脑汁的写作,涂鸦和创造。这些都是真正沁入心脾的快乐,是恒常,宁静的。

那些爱上夜店的人,都迷恋些什么呢?对欲望的追求是人的本能,“欲望至上”是个人的选择,享受别人崇拜的眼光很正常,诚实面对自己狂野的一面并敢于表达更加没有错。克制,只是这个社会给的道德限制,很多时候是反人性的。只是,他们真的快乐吗?

3 comments:

  1. 哈哈, 就像他们也没法明白阅读写作能带出怎么样的快感一样。

    这群人有自己的生活模式, 跟我们的生活模式并不一样。他们或许是真的快乐, 或许快乐背后是更多的落寞。但这是他们探索世界的管道, 我们没必要逼着自己去理解或认同他们, 只要做到该有的尊重就够了。道理跟对待同性恋者一样。

    事实上, 除了还没懂事的小孩, 有多少人是真的快乐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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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. 每个阶段的快乐因人而异,显然得你不是他们那一卦的
    就像喝酒,有人买醉有人细细品尝,追求的不一样
    我们不会懂酒醒后的第二天他们的感受,和生活
    这种可能是他们逃避/发泄的方法?

    感受过了就好,那里不是你该带的地方~ =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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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3. 其实我明白世上有百种人,也明白有很多种快乐的方式。所以我去的时候,并没有抱着什么批判的心态,更多的是好奇心。我看的其实不是人怎么样,所以也不存在认不认同,接不接受的问题,也不会去说,他们应该或不应该这样 ,因为这样说是虚伪的,是假清高。我只是想知道这种快乐到底是什么感觉,见识一下。

    结论是,快乐有两种:一是需要比较困难,比较累,但是感觉比较充实的方式,在我个人来说,是运动写日记摄影之类,个人不同。

    二是不用头脑,很轻松,可是事后会觉得空洞,甚至颓废的。我个人来说,例如不断煲戏,或打game。

    所以,我把clubbing归类成后者。不是排斥它,只是一种选择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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