Friday, December 31, 2010

那个我,还在

写完了一篇三千多个字的散文,才发现自己原来有这个能耐。写文章就跟运动一样,需要stamina。以前的我,写大概一千个字,就没有stamina了,就会将之草草结束。其实,不断把自己推向极限,突破--不是没有可能的。

写一篇散文,处处有体悟。开始第一个字,象征千里之行,至于足下。而我不会知道在后来的旅程中,会遇到什么风景。

写完了《那个我,还在》,才发现这根本是我整理记忆的过程。现在我更加明白为什么自己曾经斩钉截铁地说:我打死不会跟商人在一起。在把记忆化为文字的途中,那些理由一目了然--我是商人的女儿,我不想要再重新经历以前那些起起伏伏的日子,令人担惊受怕。不想要再感觉生活失衡。

可是,凡事不要说得那么绝,你越说不会做,以后就更有可能这样做。这句话应验在我身上。我现在确实跟一个商人在一起。经过漫长岁月,儿时的恐惧已经被克服。况且,我现在已不是当年手无寸铁,无能为力的小孩子,没有那么容易被吓着了。有的是更强的韧力去面对生活。

去飞出自己一片天,不要一朝被蛇咬,十年怕草绳。